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A blessed morning

God wants our Love. How we love God? Is He the first the second the third the fourth or He is nothing? Money, well known, wealth you have or etc. He don't care about that. He cares our heart for Him.
A blessed morning everyone

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Pray, pray harder


傷感的六二三

記住,不用傷感,人生總有不同的風景,走過的路,總會留下腳印,那已經足夠。
你會發現,有些路途只是一個人生的中途站,
而人要尋索的是自己從屬的那個終站。

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神來的感動

從神來的感動,有幾個方面,例如:1.是否不符聖經2.向屬靈長輩討論3.環境的印證4.自己靈命是否成熟5.預言接收者的靈命情況是否無法分辨…等等。
其次,如果你聽預言的心態只為逃避困難、期待凡事依你所願、等著「按神所說」而你不需付代價就成就,那麼,你仍是活在「宗教」裡!
最後,則是懇請「自認為你是在使用預言禱告服事人」的人,寧可先用單純的禱告服事人就好,免得你甚麼功效都未發生,你已先得罪神且絆倒人了!
特別是靈裡較敏感或受過傷,乃至急於想有所成就感的人,剛有些恩賜時,特別期望擁有這能力的肯定。如果加上教會牧者或同工、小組長未能隨時一旁謹慎察驗,追求快速成長的牧區或教會,常會不小心便有默許或高舉這一恩賜的氛圍時。這樣未成熟的話語,很容易在信仰上成為某種操縱的現象,不但給仇敵留下攻擊的破口,更會形成整個教會的損傷及屬靈上的污染。


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慧珊的禱文


親愛的天父:
我的心願都在你面前,我的歎息不向你隱瞞.我心跳動,我力衰微,連我眼中的光也沒有了.但我仍要仰望你!主-我的神啊,你必應允我!

1)感謝主祢讓他們一家在經歷祢醫治莜莜的一事上看見祢的大能,亦經歷「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就在這真實的臨在時,佩香姨姨的水禮及莜莜的孩童奉獻禮就更顯神的榮耀,更叫他們一家確信祢的掌權.
2)主啊!他們夫婦二人對莜莜的關愛雖大,但仍遠不及祢對莜莜的愛,我們相信,莜莜在祢手中,神的旨意成就在她身上,是最得福的.求父的帶領及旨意成就,不止莜莜,就是黃家上下,都要活在主的旨意裏.
3)為着Elaine的家人(父母、哥哥及妹妹)能得着祢的救恩祈禱.他們要真正地認識祢,主啊!求祢的憐憫向他們傾流,叫他們的昏眼沉耳能醒來,聽見祢為他們所預備的救恩,讓他們能悔改歸向祢.
4)亦為Stephen現在手所作的,腳所行的,口所說的,心所想的,為主建立及祝福更多未認識祢的人.求主保守祢所賜Stephen所愛的Elaine n yauyau,成為他出外為祢爭戰的支持.亦求主祢看顧認定祢是主的Elaine n yauyau,願意與智輝同心為主打這場仗.

主啊!這是不容易的,因我們有太多想法、太多「自己」.我們有時看自己被別人,甚至比祢還要大.祢,往往是我們先作剔除的選擇.主啊!饒恕我們這軟弱不堪的人,我們願意立志,要將主放在首位.願保惠師幫助、提醒.
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2016年6月9日 星期四

興趣,恩賜,需要,宣教

《興趣、恩賜、需要與宣教》
圖文:蔡頌輝
本文原載於《華傳》第三十九期

興趣、恩賜與需要是影響一個人是否熱衷於從事某事的三個主要元素,在事奉上和宣教上亦然。我們甚至可以說,事奉最佳的畫面,就是一個對某事工有興趣和恩賜的人,在一個很需要他的工場中服事。反之,事奉最糟的畫面,就是一個對某個事工既無興趣又無恩賜的人,在一個很不需要他的地方服事。前一種狀況很寶貴,但不多見;後者很悲慘,其實也不多見。最常見的狀況,是在這兩者之間:有些人有興趣、有恩賜,但找不到需要他的工場;有些人有興趣,工場也有需要,但他沒有相關的恩賜;另有些人有恩賜、工場也有需要,但他自己沒有興趣。究竟這三者應該如何協調?

一、興趣
興趣在三者中屬於最主觀的元素,指一個人對從事某事有一種正面的情感或動力。在基督徒的領域裡面,有時候我們會稱之為「感動」。也許有人不認同我將這兩者相提並論,故請容我簡單解釋。將兩者等同的主要原因是,其實兩者擁有相同的性質(都是主觀的),唯強調不同的來源(興趣比較是自我的,感動傾向把動力來源歸於上帝)或不同的活動(興趣比較指一般性活動,而感動通常與宗教性活動有關)。再者,在很多的情況下,我們實在很難分辨一個人對從事某事的驅使力是一種興趣還是感動。筆者無意否定神可能在個人心中所做的工作,相反的,本人在此是希望筆者看重自己的興趣,因為它們也可能是從神而來的。
要求人去做一件他不感興趣的事是很難的,除非他看見了某個需要,而且他欲滿足那需要的意願遠遠強過他個人的感受。一個人如果可以一生從事他自己感興趣的事,那可真是人生一大快樂啊!然而,對基督徒而言,我們還需要思考如何將自己的興趣與神的計劃關聯起來。筆者認識好些信徒,他們對於神對他們生命的計劃非常認真地思考,可惜就是找不到自己的興趣和這計劃的關聯。例如,有些人對畫畫、或攝影、或烹飪、或機械很有興趣,他們也聽到牧者常常強調要尋求神在他們生命中的計劃,卻不知道如何將自己的興趣應用在其上。這種困惑很大程度上與我們的事奉觀有關。傳統的觀念是,所謂事奉,就是參與或擔當起教會內的某個特定的事工,若想再進深一點,就是當全職同工或傳道人。然而事實上,每一項工作都可以榮耀和服事神,關鍵在我們的心態——我們究竟是為興趣、為生活、為理想而做,還是我們為見證神而做。這一方面意味著我們不要將事奉神局限於某個類別的工作,另一方面也不應該廣大到一個地步,以為基督徒為了任何目的去做任何事情都是參與神的計劃。「參與」必須是有意識、有意圖並有行動地參與在其中。
論到到全職事奉(不單是作傳道人),有一些恩賜比較用得上,另一些則比較難,另有一些則可能完全用不上。例如,現在很多人的興趣就是打電玩,這是無法用在事奉上的,但假如對設計電玩有興趣則較可能,因為我們可以設計與聖經有關的電腦遊戲,或對社會有正面影響的教育性遊戲。
無論如何,我們不應該忽視興趣,而教會、機構或差會應當有更多元性的事工,讓不同興趣的人都可以長期或短期性到工場上參與不同類型的工作。對於未找到適合崗位的人,應當盡力為自己尋找可發揮的空間,其中互聯網就是一個很好發揮的平台,而教會也應該多鼓勵和支持他們這樣做。如果面對沒有興趣卻必須做的事,事奉者就需要調整心態去接受。例如,筆者對行政事務沒有興趣,可是當傳道人有時候無法避免需要處理行政事務,於是學著帶喜樂和開放的心去學習,與此同時,筆者也盡量利用空檔的時間,從事藝術創作,發表在網路平台上,畢竟在華人基督教界中要靠畫漫畫吃飯還是不行的。

二、恩賜
恩賜所指的是神所賜給某人一種特殊的技能,這技能的目的是使他能用來造就基督的身體、完成神對他生命的計劃。聖經裡面提到的恩賜有講道、教導、傳福音、禱告、勸勉、治理事等等,但這些聖經篇章的原意並不是要列出完整的恩賜列表,故我們不能因為某些才能不在聖經中出現就不將之列為恩賜。筆者認為,所有才能,只要能用於神國的事工上,都可視為恩賜。
恩賜的發掘和發揮無論對信徒個人,或對教會都非常重要。金尼斯(Os Guinness)寫道:「神創造我們,並按自己的意思賦予我們特定的恩賜;而當我們最終找到這恩賜時,才能做真正的自己。」他還說:「不知何故,沒有比將恩賜發揮得淋漓盡致更令人快樂的事了!」從教會的角度亦然。施瓦茨(Christian Schwarz)提到,「以恩賜爲本的事奉方式」是健康教會的特質之一,因為「這種事奉方式說明一個信念:神完全有權決定哪些基督徒最宜擔當那類事奉工作。教會領袖的職責就是協助信徒認識自己的恩賜所在,並結合到適當的事工上。」這話的意思是,神賜給某人有某個恩賜,顯明神對那人有一個計劃,讓他能用那恩賜在特定的領域中參與神國的事工。
事奉多年,筆者見過很多熱心於某項事工的肢體,卻沒有相關的恩賜,而他自己所有的恩賜,卻沒有機會使用和發揮。還有另外更大批的人,是擁有恩賜卻完全沒有參與任何服事的,以致大部分教會都只是一小撮人在擔起大部份的事工職責。因此,教會的當務之急,是幫助信徒發掘他們的恩賜,並為他們可以發揮這恩賜而提供適合的平台,或給予適當的指導。
若有人對某個領域未有恩賜,卻很感興趣,也很有需要,他應該向神祈求,加上自己不斷的堅持和操練,恩賜往往就會顯明出來。不要太在乎自己有沒有做得比別人好,神往往能用卑微的器皿來成就更大的果效。筆者也見過有少數人在某方面很有恩賜,但並不見得有興趣,例如,有些人可能從小被父母要求學習彈鋼琴,而他確實也學得很不錯,卻不是他喜歡做的事。在這種情況下,我鼓勵那有恩賜者不要放棄那有恩賜的事奉,因為無論我們個人喜歡不喜歡,恩賜的發掘確實是我們判斷神要在什麼領域使用我們的重要指標。在運用恩賜參與事奉的同時,他可以繼續按照自己的興趣中尋求,讓自己也可以在興趣的領域中服事神。

三、需要
需要是人投入某項服事的主要動力之一,基督徒也常視「看見需要」為一種「感動」,筆者對此完全沒有異議。較有問題的情況是,有很多人看見了需要,卻沒有感動,所以不認為那是上帝的引導。怎麼辦?需要到處都有,人才也到處都是,問題總是如何把適合且有意願的人才放到需要他們的崗位上。如果那看見需要者沒有對哪一個事工特別有「感動」,因看見需要就盡上責任也是一種成熟的心態。人主觀的感受是可能錯誤的,不見得神要我們做的事就一定是我們「有感動」的事,「看見需要」本身可能就是神顯明祂心意的方式之一,而且「感動」很可能會因著我們開始投入服事之後才產生。若我們對某事工有感動,神卻尚未為我們開路,眼前又有需要,也不妨按先滿足那需要,待神開路了,我們再往有感動的地方去也不遲,免得消極的等待使我們荒廢了神在我們身上的資源。

總歸而言,面對神國的計劃和事工,基督徒不應該過於被動。有興趣的就該將積極地在相關的領域事奉神,沒興趣的也該培養興趣;知道自己恩賜的就應該在神偉大的計劃下善用這恩賜,未知道恩賜所在的就該去發掘、操練和嘗試;看見需要,無論有沒有感動,就該盡上本分去滿足那需要。坦白說,很多基督徒已經浪費太多的時間和資源。不要等一切都清楚之後才行動,而是在行動中漸漸越來越清楚神的旨意和引領,這才是真信心。

耶穌說:「手扶着犂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路加福音 9:62

愛是不保留


甘于寂寞,忠于所託 。 耶利米

什麼是榮耀主?
我們的自然聯想,是把自己在人世間得到的榮耀,硬套成為主得榮耀。由此延伸,就是為主考好試,為主賺大錢,為主做名流。
但如果,天國的榮耀根本不是這回事呢?
如果,在天國視為榮耀的事,在塵世是一種恥辱?你站出來見證信仰,但世人一聽就用古往今來最惡毒的說話來質疑你,拒絕你,認為你是在搞亂世界的秩序,動搖政權,影響經濟,你如何理解榮耀呢?
如果,在你有生之年,世界都一直唾棄你,

榮耀是什麼呢?

思考

十七年后的科大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到手香


Chase your dream , not people.

時不時總會提醒自己別過於在意他人的眼光,也無須太在意眼前的成就。
讓自己擁有正確的價值觀和ㄧ顆謙卑的心,清楚自己要什麼,去追尋自己的夢想、做自己喜歡的事,這些其實才是最珍貴的。

Chase your Dreams , Not people.
Do what u Love to do, do what makes you Happy. Know your Values , Have Faith and Believe.
He is Good

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John

從約翰福音看醫病趕鬼
周兆真( 信義宗神學院新約聖經教授 )
來源:信義報第七十九期(二零零零年七月出版)


一. 獨家記載
  讀四福音書時不難發現頭三卷的內容十分相似,但約翰福音擁有許多獨特記載,例如耶穌的自稱(我是生命的糧、世界的光、真葡萄樹等),迦拿婚宴、拉撒路復活、替門徒洗腳,甚至主在分離前的禱告;給門徒安慰的話(十四至十七章),基於上述原因,談論主耶穌醫病和趕鬼的記載時,要獨立討論約翰福音。
二. 七個神跡奇事
  從約二十30 和廿一25 來看,約翰知道耶穌行神跡的數目是多過他所記載的。約二11;四54;二十31 和廿一25明示約翰是經過深思熟慮,才記下七個神跡的,它們就是﹕一﹒水變酒(二1-11);二﹒醫大臣之子(四46-54);三﹒醫卅八年病患者(五1-9);四﹒給五千人吃飽(六1-14);五﹒行走海面(六16-21);六﹒醫治瞎子(九1-7)和七﹒使拉撒路復活(十一1-44)。
三. 約翰福音的奇跡記載與文本題目的關係﹕
七件奇跡沒有一件和趕鬼有關,關於醫病和使人復活的共有四宗。
約翰從沒有言及門徒要以醫病趕鬼為己任。主與門徒分離前的一番話,顯明主特別關心的是門徒能「合而為一」和「彼此相愛」。
約翰不採用的dynamis,或是 teras 二字來形容主作作的神跡,卻用了semion 一字,基本上semeion 可直譯成記號(sign),有預表的意思。在聖經中,記號(semeion) 的重要性不在記號的本身,而在記號背後指明的事實,所以一個人(如賽八18 ;路二34)、一個天體現象(路廿一25-26),或是天災人禍(路廿一10-11),都可稱為一個記號。
獨家記載的長篇談論,都是主所行的神跡(semeion)相連的。譬如在五千人吃飽的奇跡後,主便說了「我就是生命之糧」的一段話(約六35-59);在醫治瞎子的故事主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九5 ;參約八2);在拉撒路死裡復活的事件裡,主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筆者譯)。這樣看來,更是那行神跡的拿撒勒人耶穌、他的真正身份和他藉神跡帶來的教導。
約二十30-31一針見血講明神跡是要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讀者因「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希望連那些未見過主、未見過他行神跡的讀者,也能和多馬一樣,承認基督是「我的主,我的上帝」。
四. 分析、總結、歸納
約翰記載主行神跡(semeion)是要讀者見到拿撒人耶穌就是彌賽亞,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寫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約一41-45)。基督是本,奇跡是末。因此讀者不囡捨本逐末,追求神跡,卻忽略了作主門徒的意義。主耶穌斥責那些在曠野吃過五餅二魚的人,就是因為他們不是為了永生的糧而追隨他,卻是為了那必朽壞的食物。這是多麼可惜的事!
約翰不可能不知道主趕鬼的事,但在選載奇跡時,卻一件不提。原因可能是趕鬼的事非常普遍,意義不大;或是鬼怪之談可能帶來迷信,不直強調。實情如何雖不得而知,但約翰不記趕鬼的事卻是事實。
勉勵門徒追求彼此相愛和合而為一的生活,才有見證,使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約十七21);但主卻沒有要求門徒追求醫病趕鬼的能力。縱觀二千年教會歷史,從開始至今,其中分裂之多不勝枚舉,反映約翰所強調的彼此相愛,合而為一的信息正是教會最為需要追求和學習的功課。但願讀者能在這方面努力不懈,千萬不要捨本逐末,專注甚麼趕鬼捉妖之能力,而忽略導守「彼此相愛」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