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多元智能理論 I multiple intelligences

1983年哈佛大學心理學家霍華德嘉納(Howard Gardner)的心智架構(Frames of mind)一書,打破傳統智力的偏頗論調,提出了多元智慧理論,為人類的心靈教化開啟了新的一頁,拓展了發展方向,也為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意涵。

壹、前言

1905年比奈(Alfred Binet)與西蒙(Theodore Simon)受法國政府委託而編製出的比西量表(Binet-Simon Scale),是世界上的第一個智力測驗,其目的在預測可能會有學習困難的學生。然而這種傳統的智力測驗雖然滿足了行事上的便利,但也由於理論與測量方法的偏失而潛在地製造出更嚴重的問題,傳統的智力測驗通常僅將智力的範圍侷限在語文與邏輯方面,並假定個體特質能被單一的、標準的、可量化的數據所描述,如此的IQ式思維(IQ-style thinking)不僅使得人們近乎被洗腦(brain-washed)地忽略智能的多元發展,造成許多具有其它方面的天賦與才能的學生受到了貶抑與忽視,同時也合理化了制式(uniform)的教育方式,採用單一的課程、教法,以及標準化測驗來對待所有學生,而輕忽了個別差異的重要性。

1983年哈佛大學心理學家霍華德嘉納(Howard Gardner)的心智架構(Frames of mind)一書,打破傳統智力的偏頗論調,提出了多元智慧理論,為人類的心靈教化開啟了塵封已久的窗,拓展了更寬廣的發展方向,也為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意涵。

貳、多元智慧理論的內涵

一、傳統智力認為智能只是一種單一的邏輯推理或語文能力,如此的智力觀點雖然可以準確地說明學生在學成績的高低,但卻難以解釋大部份學生畢業後的專業成就與傑出表現。

二、Gardner質疑此種智力觀點的適當性,認為智力必須與實際生活相關聯,而非透過將一個人放在一種非自然的學習環境中,讓他做從未做過,而且將來可能不會再做的事情。智力應是在某一特定文化情境或社群中,所展現出的解決問題或製作(fashion)生產的能力。同時,他進一步指出人類智能至少有八種:

(一)語文智慧(linguistic intelligence):指口語及書寫文字的運用能力,包括了對語言文字意義(語意能力)、規則(語法能力),以及聲音、節奏、音調、詩韻(音韻學能力)、不同功能(語言的實用能力)的敏感性。

(二)音樂智慧(musical intelligence):指察覺、辨別、改變和表達音樂的能力,允許人們能對聲音的意義加以創造、溝通與理解,主要包括了對節奏、音調或旋律、音色的敏感性。

(三)邏輯-數學智慧(logical-mathematical in telligence):指運用數字和推理的能力,涉及了對抽象關係的使用與瞭解,其核心成份包括了覺察邏輯或數字樣式(pattern)的能力,以及進行廣泛的推理,或巧妙地處理抽象分析的能力。

(四)空間智慧(spatial intellignece):指對視覺性或空間性訊息的知覺能力,以及把所知覺到的加以表現出來的能力。其核心成份包括了精確知覺物體或形狀的能力,對知覺到的物體或形狀進行操作或在心中進行空間旋轉的能力,在腦中形成心像以及轉換心像的能力,對圖像藝術所感受的視覺與空間之張力、平衡與組成等關係的敏感性。

(五)肢體-運作智慧(bodily-kinesthetic intelligence):指運用身體來表達想法與感覺,以及運用雙手生產或改造事物的能力,其核心成份包括了巧妙地處理(包括粗略與精緻的身體動作)物體的能力,巧妙地使用不同的身體動作來運作或表達的能力,以及自身感受的、觸覺的和由觸覺引起的能力。

(六)人際智慧(interpersonal intelligence):指辨識與瞭解他人的感覺、信念與意向的能力,其核心成份包括了注意並區辨他人的心情、性情、動機與意向,並做出適當反應的能力。

(七)內省智慧(intarpersonal intelligence):指能對自我進行省察、區辨自我的感覺,並產生適當行動的能力,此種智慧也扮演著智慧中樞的角色(central intelligences agency),使得個體能知道自己的能力,並瞭解如何有效發揮這些能力。其核心成份為發展可靠的自我運作模式,以瞭解自已的欲求、目標、焦慮與優缺點,並藉以引導自己的行為之能力。

(八)自然觀察智慧(naturalist intelligence):指對周遭環境的動物、植物、人工製品,及其它事物進行有效辨識及分類的能力。自然觀察智能包括了對動植物的辨識能力、從引擎聲辨識汽車、在科學實驗室中辨識新奇樣式、以及藝術風格與生活模式的察覺等能力。

參、多元智慧論的理論要點

一、就智慧本身的性質而言

(一)每一種智慧代表著一種不同於其它智慧的獨特思考模式,然而它們卻非獨立運作的,而是同時並存、相互補充、統合運作的。

(二)八種智能可加以歸類成三類:

1.對象有關的(object-related),包括邏輯—數學智慧、空間智慧、肢體-運作智慧、自然觀察智慧,這些能力被個體所處環境的對象所控制與塑造。

2.免於對象的(object-free),包括語文智慧與音樂智慧,它們不受到物理世界的塑造,而是依據語言與音樂系統而決定的;

3.與人有關的(person-related),包括人際與內省智慧。

(三)每一種智慧都包含著數種次類智慧(sub-intelligences),例如音樂智慧包含了演奏、歌唱、寫譜、指揮、批評與鑑賞等次類智慧,所以一個人可能歌唱得不好卻很會作曲,不會演奏卻善於批評與鑑賞。

(四)多元智慧論所包含的八種智慧模式是暫時性的,除上述八項智慧之外,仍可能有其它智慧存在。事實上,原先Gardner只指出了七項智慧,自然觀察智慧則是後來才被檢視出來的,而Gardner也認為「存在智慧」(existential intelligence)具有足夠的資格堪稱為1/2智慧。

二、就人類的智慧發展而言

(一)每一個正常人至少都具有上述的八種智慧,但由於遺傳與環境因素的差異,每個人在各種智慧的發展程度上有所不同,而且也會以不同的方法來統合或揉和(blend)這八種智慧。

(二)每種智慧有其獨特的發展順序,而在人生的不同時期中開始生長與成熟。例如,音樂智慧是最早被發展的智慧。

(三)這些智慧非固定與靜態的實體,它們能被強化與擴大。而文化則是影響智能發展的重要因素,每個文化或社會對不同型式的智慧有不同的評價,使得個體在各種智慧的發展上有不同的動機,也使得某一社會的人群在某些智慧上會有高度的發展。

(四)人類在所有智慧中都有創造的可能,然而大部份的人都只能對某些特定領域進行創造,換言之,大部份的人都只能在一、二種智慧上表現出優越的能力。例如,愛因斯坦是數學與自然科學方面的天才,然而他在音樂、肢體運作與人際方面卻未有同樣的表現。

肆、多元智慧理論的教育涵意

一、教育工作應致力於八種智慧的整體發展

傳統教育獨斷地將焦點放在語文與邏輯─數學能力的培養上,並且只重視與這兩種能力有關的學科,致使學生在其它領域的智慧難以獲得充份發展。Gardner的多元智慧理論則指出人們至少具有八種智慧,每種智慧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而且是彼此互補、統整運作的,僅具有語文與邏輯─數學智慧並不足因應未來生活與工作所面臨的挑戰,因此教育工作應致力於八種智慧的整體發展。

二、教育是高度個別化的工作,必須配合每位學生所具有的獨特智慧組型(個別差異)

不同的學生具有不同的心智組型,並且會以不同的方法來學習、表徵與回憶知識,因此不應以相同的方法、相同的教材來教育所有的學生,有效的教師應配合學生的不同需要而使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進行教學。

三、教育應盡可能鼓勵學生建立自己的學習目標與學習方案(教師是輔助者)

教師應尊重學生對自己認知風格的意識,並給予機會去管理自己的學習,並鼓勵學生負責任地計畫並監控自己的學習工作,以幫助學生逐漸地瞭解自己的內在潛能與發展這些潛能的方法。換言之,教育應培養學生的內省智慧,而非只是背動接受學習方案。

四、基於多元智慧理論的教學設計至少應包括三種不同型式的課程

(一)智慧本身作為教學的主題:亦以教學的目的是在開展學生的多元智慧,這是為多元智慧而教(teaching For multiple intelligences)。

(二)智慧作為一種獲取知識的方法:每一種智能都可以用來學習某一領域的知識,例如使用身體動作來學習英文字彙,使用音樂來教導數學的概念等,這是「藉用多元智慧來教」(teaching With multiple intelligences)。

(三)後設智慧(Meta-intelligences):亦即目的在教導學生認識自己的多元智慧,包括如何評估、如何強化,以及如何主動地使用多元智慧於學習與生活之中,這是關於多元智慧的教學(teaching About multiple intellig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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