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常常保持你心裏的光 I 因為你不知道 I 誰會藉著這 光 走出黑暗


『光』是什麼意思?除了字典告訴我們的,『由視覺器官接收,使人察覺物體存在的電磁輻射』之外,你是否想過,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話,就好像光一樣。當光一照亮,頓時我們明朗、明白、明亮了,我們看清了情勢,也看清了自己,豁然開朗。事實上,凡將事顯明的,就是光。(弗五13。)能把隱藏的事顯露出來的,就叫作光;能把隱藏的事表明出來的,就叫作光照。

約翰福音一章告訴我們,基督是生命的光,是那真光。祂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以點活人,使人得重生。這光的生命,乃是不能毀壞的生命,不朽壞的生命,和我們所該持守那真實、永遠的生命,成了神對我們的救恩。

『光與生命乃是並行的。』這是聖經中一個極大的原則。詩篇三十六篇九節說,『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光在那裏,生命就在那裏;生命在那裏,光就在那裏。神就是光,神也就是生命。你願不願意作一個是光和生命的人呢?願我們都向主求,使我們成為一個是光的人,是生命的人,使我們成為光,成為生命。
或許這是聖經中神聖啟示的高峰,
但也可以成為我們與主相遇的經歷。

Light Up Life . Be Shiny 
#光與生命乃是並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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