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遠離聖經,“上帝”就只不過是想進一步得著利益的人慣常呼求的名字罷了;換句話說,上帝、耶穌基督和聖靈的存在只是為了祝福我們,使我們獲得更多個人利益。可是,當我們翻開新約,卻會發現截然相反的概念,那就是通過重生,我們得與上帝和好,並與之聯合,以至我們以事奉上帝為極大的喜樂。
如果我們保持在上帝的真光中,我們的生命就會像孩童一樣,單純且滿有喜樂。對孩子來說,只需要知道父親希望自己做什麼事情便已足夠,他會學習從父親身上汲取比自己更大的能力。
反思問題:我是利用上帝來推進我自己的利益,還是按上帝的心意來事奉祂?我是用聖經來證明我自己是對的呢,還是用它來找出自己的錯處?我有為發現自己出錯並因此有改正的機會而喜樂嗎?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彼得前書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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