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 星期六

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十二月九日

與人同泣

「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 

這是關於一個有顆仁愛之心的小男孩的故事。他的隔壁鄰居是一位新近喪妻的老伯。這個小男孩看到老先生在哭,就爬到他的膝上,靜靜地陪著他。

後來,他母親問他對那位悲傷的鄰居說了些什幺。「什幺也沒說,」小孩回答道:「我只是幫他一起哭。」

有時,對那些悲痛至極的人們,我們所能做的無過於此。我們常常想說一些有智能、有幫助的話,但這些話的價值卻遠不如陪在悲傷人的身邊,握著他們的手,與他們同泣。

幫助其它信徒的一種方法,就是「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耶穌在拉撒路死後去探訪馬大和馬利亞時,就表現了這個原則。他感受到馬利亞對其兄弟拉撒路之死的絕望,就與他同哭,分擔她的悲傷。(約11:35)。旁邊的人注意到了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第36節)

對那些正在經歷人生最悲痛孤寂之路的人,有時候我們所能提供的最好幫助就是「與他們同泣」。耶穌用自己的行動告訴我們「與人同泣」之重要。今天是否有人需要你的淚水呢?

發自內心的淚水傳達了愛,

這是言語無法達成的功效。

淚水就像在說:「我要分擔你的痛苦,

我明白你內心的需要。」

悲哀同擔,負擔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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